新冠疫情期间,企业收到的政府补贴需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为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再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企业发放员工货币性与非货币性补贴时,需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货币性补贴涉及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非货币性补贴则需处理库存商品、应交税费等科目。
新冠疫情补贴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收到政府补贴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在新冠疫情期间收到政府的补贴时,会计分录如下:
1.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
二、企业发放员工货币性补贴的会计处理
对于发放给员工的货币性补贴,会计分录如下:
1.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按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三、企业发放员工非货币性补贴的会计处理
对于发放的非货币性补贴,会计分录如下:
1.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按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或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或销项税额)
以上分录格式严格按照会计原则进行表述,确保原意不变,信息完整,无多余或缺失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