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社保减免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成本杀手 2024-12-13 02:42 浏览次数:474

新冠疫情期间,针对社保减免款的会计处理,单位在收到已征收的社保减免款时,需将其记入银行存款,并对应冲减应付职工薪酬中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承担部分。若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享受减免征收,则应将相关管理费用记入对应科目,并调整应付职工薪酬。最终,通过银行存款和应付职工薪酬的借贷分录完成会计处理。

新冠疫情社保减免会计分录处理

当收到已征收的新冠疫情社保减免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1. 银行存款增加:

借:银行存款

单位承担部分社保减免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费用归属部门处理

同时,根据费用归属部门,将应付职工薪酬对应的管理费用进行记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贷:管理费用(根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

对于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减免征收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根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尚未支付部分)

之后,当相关款项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已支付款项)

贷:银行存款

以上分录准确记录了新冠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财务处理过程,确保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处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原则进行分录,确保了企业的财务稳健和合规。

0相关评论
相关推荐
声明:本站内容均由用户自行注册后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立即做删除处理!如有知识产权恶意碰瓷者,不联系本站人员直接诉讼,本站将不负任何责任!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1445434087@qq.com
喵喵会计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