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费减免的会计处理为:缴纳时,记录实际缴纳部分;减免部分,则作为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费计提。发放工资时,将个人部分社保费用计入其他应付款。需要注意的是,减免的社会保险费并非政府补助,需按实际征收金额计提处理。
疫情减免保险费的会计处理
面对疫情带来的挑战,政府为企业减免了部分社会保险费,以下是相关的会计处理流程。
一、缴纳减免后的社会保险费
1. 疫情期间,企业在缴纳经减免后的社会保险费时:
借: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减免后实际缴纳的部分)
借: 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个人部分)(一般不享受减免)
贷: 银行存款(实际缴纳的部分)
二、计提减免的社会保险费
2. 企业计提减免的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时:
借: 管理费用——社保费(单位部分)(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三、工资发放时的处理
3. 企业发放工资时:
借: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 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个人部分)(一般不享受减免)
贷: 银行存款
值得注意的是,疫情期间企业所减免的社会保险费,在会计处理上应按照实际征收的金额进行计提和处理,不作为政府补助的项目。在处理过程中,要保持原文的表述意思不变,不得删减文章中的信息,并且保持文章的原意。同时,务必保持文章中的“借贷”分录格式,合理使用段落、小标题、加粗等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