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享受社保减免优惠的会计处理包括实际缴纳和计提减免的社保费用。企业缴纳社保费时,需分别处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其中单位部分可能享受减免。实际缴纳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减免后实际缴纳部分),贷银行存款。计提减免的单位部分社保费时,借管理费用-社保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工资发放时,需处理应付职工薪酬和社保个人部分。这些减免的社保费需按实际征收金额计提和处理,并非政府补助。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的会计处理
1. 企业在享受社保减免优惠并实际缴纳社保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减免后实际缴纳的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个人部分)(个人部分一般不享受减免)
贷:银行存款(实际缴纳的部分)
会计处理说明:企业根据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用进行会计处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分别记录,并反映实际缴纳情况。
2. 企业计提减免的单位部分的社保费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单位部分)(按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会计处理说明:企业按照实际征收的金额计提单位部分的社保费,并反映在管理费用中。
3. 企业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个人部分)(个人部分一般不享受减免)
贷:银行存款(工资实际发放部分)
会计处理说明:企业在发放工资时,对应付职工薪酬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处理个人部分的社保费及工资实际发放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疫情期间企业所减免的社保费在实际征收时按照实际金额进行会计处理,不作为政府补助项目处理。在会计处理过程中,保持借贷分录格式,清晰记录每一笔交易,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