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获得的捐赠收入包括货币性和非货币性捐赠,其会计处理有所不同。货币性捐赠收入通过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记入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捐赠如收到库存商品等,需记入库存商品科目,并支付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样记入营业外收入。总之,企业需按照会计准则处理捐赠收入。
疫情捐赠收入的会计处理
在疫情期间,企业接受的捐赠收入需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以下是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一、货币性捐赠收入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收到来自各方面的货币性捐赠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
表示企业接受的捐赠资金已存入银行账户,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二、非货币性捐赠收入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收到非货币性的捐赠,如物资、设备等,并获得相应的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固定资产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表示企业接受的非货币捐赠已按照其公允价值计入相应科目,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同时,涉及增值税的还需处理进项税额。
具体的会计处理中,“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项目所取得的收入。在进行会计处理时,确保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以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