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发放给员工的补助金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而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金则应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具体处理时,企业给员工发放补助金需通过“管理费用——福利费”等科目进行核算,收到政府补助金则通过“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核算。最终,政府补助金会被转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
疫情补助金相关会计科目处理说明
在疫情期间,针对企业涉及补助金的相关会计处理,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记录。
一、企业给员工发放补助金
当企业为员工发放疫情补助金时,应将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具体处理如下:
1.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二、企业收到政府补助金
当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疫情补助金时,应将其计入“递延收益”科目。详细处理如下:
1.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当企业确认的政府补助在未来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时,使用“递延收益”科目进行核算。当这些补助实际计入损益时,再将其从“递延收益”科目转移到相应的收入科目(如营业外收入)。确保准确记录每一笔交易,并清晰地反映在企业财务报表中。通过这样的处理方式,可以明确反映企业在疫情期间的经济活动及与政府之间的财务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