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针对疫情慰问支出进行会计处理时,应使用维权支出科目,并明细记录为困难职工帮扶费或送温暖费。使用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进行贷款处理。遵循《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工会应单独建账核算。发生维权、帮扶支出时,借记维权支出科目,县级以上工会提取权益保障金时,再贷记专用基金。期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工会疫情慰问支出的会计分录处理
工会针对疫情进行的慰问支出,其会计分录处理应严格遵循《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具体的分录如下:
一、基本分录
借:维权支出(明细科目为“困难职工帮扶费”或“送温暖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这一分录反映了工会为慰问疫情中的职工而支出的费用,直接从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中支付。
二、详细解释
1. 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应依照《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09]7号)的规定,为工会活动单独建账核算。
2.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中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502号科目“维权支出”主要用于核算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3. 当发生维权、帮扶支出时,应借记“维权支出”科目,然后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4. 县级以上工会在提取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时,需借记“维权支出”,贷记“专用基金——权益保障金”。
5. 到期末结转时,应借记“结余”科目,贷记“维权支出”。经过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以上分录及解释严格按照原文内容进行了润色和整理,没有增减原文信息,且保持了原文的借贷分录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