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发生的捐赠分为货币性和非货币性捐赠。货币性捐赠会计处理为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非货币性捐赠如捐赠库存商品,需同时记录营业外支出和应交税费。企业发生的捐赠属于公益性捐赠时,可根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免税优惠,如全额扣除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也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
疫情捐赠的会计处理
在疫情期间,企业发生的捐赠支出需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以下为具体处理方式:
一、货币性捐赠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发生货币性捐赠时:
1. 借:营业外支出
2.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二、非货币性捐赠的会计处理
若企业发生非货币性捐赠,如捐赠物资等:
1. 借:营业外支出
2.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关于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
企业发生的捐赠,若符合公益性捐赠的条件,可以享受相应的免税优惠。具体如下: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也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以上会计处理及税收优惠政策的详细信息,可参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企业在处理捐赠支出时,应严格按照指引进行会计处理,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