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购买口罩作为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费用可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或制造费用等科目。若采购不到口罩,将采购资金作为员工口罩补贴发放时,应计入职工福利费。购买口罩可抵扣增值税,并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给员工发放口罩补贴需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疫情期间口罩的财务处理
疫情期间,企业购买口罩作为劳动保护用品,应视为合理的支出。根据口罩使用的部门,其费用可记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或制造费用等科目。具体的财务处理如下:
一、购买口罩的财务处理
当企业采购口罩用于员工劳动保护时,会计分录为:
借:
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
销售费用——劳动保护费
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企业确保购买到的口罩真实有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允许抵扣增值税,并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二、口罩采购资金作为员工补贴的财务处理
若因采购困难,决定直接发放口罩补贴给员工,会计分录为:
借:
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
制造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值得注意的是,给每位员工发放的口罩补贴应视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需并入员工当期工资中,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疫情期间,企业对于口罩的采购与发放应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处理,确保合规、合理,并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