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收到返还的失业保险和社保款时,会计分录处理包括: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对于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的,可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国家出台的三项社保费减免政策涵盖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可减半征收单位缴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不纳入减免政策范围。
疫情失业保险返还的会计分录处理
在疫情期间,企业收到返还的失业保险款项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一、收到失业保险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失业保险返还
二、收到社保款的处理
1. 当企业收到返还的社保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 另一种分录处理方式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单位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单位社保
贷:管理费用等
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个体工商户的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由于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小,因此不在此次社保减免政策的范围内。个体工商户若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则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四、关于社保减免政策
国家出台的三项社保费减免政策,针对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这一政策为各类企业减轻了负担,有助于疫情期间的经济稳定。
以上分录处理仅供参考,具体会计操作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