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关于社保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涉及多个步骤。收到减免的社保费时,需记录银行存款增加,同时应付职工薪酬中的社保单位部分减少。对于未上交的社会保险费,直接减免征收时,需调整管理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缴纳社保时,需区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社保减免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个人部分一般不涉及减免。
疫情期间的社保减免会计分录处理
在疫情期间,收到减免的社保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减免社保费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同时,根据费用归属部门,进行以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贷:管理费用
对于未上交的社会保险费,直接减免征收
根据费用归属部门,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减免后金额)(根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减免后金额)
缴纳社保时
具体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实际缴纳的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个人部分实际缴纳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值得注意的是,个人部分一般不在减免范围内。通过上述会计分录,企业能够清晰、准确地反映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财务处理过程。
以上分录仅作为参考,具体会计处理还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操作,并遵循相关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