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购入捐赠用的产品并取得发票时,会计上应记录库存商品和应交税费(进项税额),款项通过银行存款支付。之后,企业将购入的产品用于捐赠时,应记录营业外支出和库存商品减少,同时记录应交税费(销项税额)。整体处理涉及库存商品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
疫情捐赠的产品购入会计处理
在疫情期间,企业购入捐赠用的产品并获取相应的发票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1. 产品购入阶段: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当企业购买用于捐赠的产品,并取得发票时,应记录库存商品的增加以及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减少银行存款。
2. 产品捐赠阶段: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当企业决定将购入的产品用于捐赠时,应记录营业外支出的增加,同时减少库存商品和相应的销项增值税。
以下是相关科目的解释:
“库存商品”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
“营业外支出”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如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等。
疫情期间企业购入捐赠用的产品并将产品用于捐赠的会计处理,如上所述。在处理会计分录时,务必保持原文的“借贷”分录格式,并确保文章的连贯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