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支付减免的社保费时,会计分录处理为:社保费用实际缴纳部分分别记入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应付款,银行存款为支付账户。企业计提减免的单位部分社保费则记入管理费用相关科目。发放工资时,应付职工薪酬和银行存款相应记账。疫情期间减免的社保费按实际征收金额处理,不视为政府补助。
疫情期间减免的社保费会计分录处理
在疫情期间,企业支付减免的社保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社保费支付阶段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个人实际缴纳部分)
贷:银行存款
说明:此阶段主要记录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用。
社保费计提阶段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单位部分,按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说明:此阶段是为了反映企业计提的社保费用。
工资发放阶段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说明:在工资发放时,需扣除个人应缴的社保费用。
关于疫情期间减免的社保费,企业需按照实际征收的金额进行计提和处理。这部分减免的社保费并不作为政府补助的项目处理。会计处理中,要注意区分实际缴纳与减免的部分,确保分录的准确性。以上分录格式及内容均依据会计原则和企业实际情况,合理记录疫情期间社保费用的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