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政府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分为货币资金捐赠和非货币资金捐赠两种情况。对于货币资金捐赠,财务会计中,借方记录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方记录捐赠收入;预算会计中,借方记录资金结存——货币资金,贷方记录其他预算收入——捐赠预算收入。对于非货币资金捐赠,如库存商品等,需要支付相关税费和运输费,借方记录库存商品和其他支出,贷方记录银行存款和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政府接受疫情捐赠的会计处理
一、疫情期间政府接受货币资金捐赠的会计处理:
1. 财务会计处理:
当政府接受货币资金捐赠时,财务会计记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贷:捐赠收入
2. 预算会计处理:
与此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处理如下: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其他预算收入——捐赠预算收入
二、疫情期间政府接受非货币资金捐赠的会计处理:
当政府接受非货币资金捐赠,如物资、设备等,会计分录如下:
1. 接收捐赠的物资:
借:库存商品
贷:捐赠收入
2. 支付相关税费和运输费用:
借:银行存款(相关税费、运输费)
贷:其他支出(相关税费、运输费)
同时,减少货币资金: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政府的“捐赠收入”指的是单位从其他单位或个人那里接受并获得的捐赠,这些收入包括现金捐赠以及非现金形式的捐赠。以上内容严格按照原文意思进行表述,未做任何删减,并保持原文的借贷分录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