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享受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的增值税应记入“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收入”,而减免的所得税则直接冲减“所得税费用”。缴纳税款时,通过银行存款科目进行会计处理。减免税款是根据税收法规给予纳税人的优惠。
疫情期间减免税款的会计分录处理
在疫情期间,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1. 增值税减免: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收入
当企业计提减免的所得税时,会计分录为:
2. 所得税减免:
借:所得税费用(实际缴纳的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在缴纳税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3. 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减免税款是根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税收规定,给予纳税人的减税、免税优惠。企业应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对应交税费进行计提。在疫情期间,企业享受这些减免政策,有助于缓解经济压力,更好地发展业务。
应交税费是企业根据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税法规定,采用相应计税方法计提的各种税费。上述会计分录处理,有助于企业正确记录疫情期间享受到的税收减免,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