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A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已出租的建筑物。这些投资性房地产旨在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需满足相关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成本可计量、由可靠房产商提供等条件。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范畴的是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ACCA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投资性房地产是ACCA领域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此类房地产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持有并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意图通过租金收入获取经济利益。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计划通过土地价值的增值,在未来进行转让以获取资本收益。
已出租的建筑物
企业拥有并出租的各类建筑物,同样是为了实现租金收入。
投资性房地产的核心目的是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即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兼有。这些房地产可以单独计量和出售。与之相对,自用房地产及作为存货的房地产并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畴。
为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以下要素必须考虑:
1. 与该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
3. 该投资性房地产由可靠的房产商提供。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
为确保投资性房地产的合法性及准确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经济利益预测能够流入企业,确保投资回报的可行性。
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精确计量,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
所涉及的房产由信誉良好的房产商提供,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根据ACCA的相关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合理确认、计量和记录,以反映其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