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跨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需通过补计提和补缴纳两个步骤进行。补计提时,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并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方;补缴纳时,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和“营业外支出——滞纳金”,通过银行存款进行支付。这样可以正确处理跨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及可能产生的滞纳金。
跨年企业所得税分录处理
当企业面临跨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问题时,需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处理。
1. 企业补计提跨年的企业所得税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计提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此分录表示企业为弥补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短缺,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并反映在应交税费中。
2. 企业补缴纳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企业为补缴所得税及因逾期而产生的滞纳金,使用上述分录进行处理。其中,“营业外支出”科目用于记录滞纳金支出。
在企业产生跨年企业所得税时,主要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交税费”及“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进行处理。其中,“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专门用于核算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涉及前期重要差错更正的调整事项。确保正确处理跨年的企业所得税,有助于企业维持良好的财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