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的来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资金,这些资金需要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二是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可直接由行政单位使用的资金,这部分资金需要报财政部门批准和确认后方可留用。
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的来源详解
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
一、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资金
为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对于按照相关规定可收费的行政单位,当其取得预算外资金时,应首先作为“应缴财政专户款”进行入账。这些资金全额上缴至财政专户,确保资金的透明与专款专用。当行政单位需要支出时,财政部门会从财政专户中核拨相应的资金。对于这部分资金,行政单位应记录为“预算外资金收入”。
二、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行政单位可直接使用的资金
行政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得预算外资金后,若因单位特殊需要,必须报请财政部门批准和确认,方可留用。这部分不需要上缴到财政专户的资金,行政单位会记录为“预算外资金收入”,并由单位根据需要进行安排使用,但需确保资金用途的合规性,不得随意挪用。
以上所述,详细阐述了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的来源及其处理方式,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规范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