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送经销商购入礼品并取得发票,会计分录包括购入时借库存商品和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赠送经销商时借营业外支出和库存商品贷项,应交税费为进项税额。整个过程涉及库存商品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核算。
为经销商购入礼品并进行会计分录处理
购入礼品并取得对应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详细解释:
当公司为经销商购入礼品,且已取得相应的发票时,表示公司完成了购买行为并支付了货款。此时,礼品的成本应记入“库存商品”科目,同时记录因购买产生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货款则从公司的银行存款中扣除。
赠送礼品给经销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进一步解释:
随后,公司将礼品赠送给经销商。此时的礼品成本应从“库存商品”科目中转出,并记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因赠送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也应记录。公司减少库存的同时,产生了一笔非营业性质的支出。
关于分录的具体解释:
购入礼品
公司购买的礼品作为未来销售或赠送的商品,应记入“库存商品”科目。同时,购买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作为进项税额,应记入相应的应交税费科目。支付货款时,从银行存款中扣除。
赠送环节
赠送礼品产生的费用不属于公司的主要业务支出,因此应记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因赠送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也应相应记录。而库存商品的减少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减少。
通过上述分录,企业能够准确反映为经销商购入并赠送礼品过程中的财务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