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的会计分录处理方式。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时,银行存款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相应减少,其中减免税额通过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处理。一般纳税人处理类似,但涉及销项税额。对于其他相关税费的减免,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应缴纳部分通过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科目处理。
疫情期间的税款减免会计分录处理
在疫情期间,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
1. 当企业收到减免后的银行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一般纳税人减免增值税
2.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后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针对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其他相关税费的减免
3. 对于纳税人减免的其他相关税费,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借:税金及附加——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科目)(实际应缴纳部分)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实际应缴纳部分)
之后,针对实际缴纳的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实际应缴纳部分)
贷:银行存款(实际缴纳部分)
以上分录仅根据原文内容整理,实际应用时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