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宣告派发股利利润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当企业收到股利利润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应收股利是因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而产生的应收利息和其他单位的利润。投资收益是对外投资所得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
成本法下收到利润的会计分录处理
1. 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宣告派发股利利润
在成本法的核算方式下,当被投资单位宣告派发股利利润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收股利
贷: 投资收益
此环节,通过“应收股利”科目和“投资收益”科目详细记录。其中,“应收股利”科目用于核算因股权投资而产生的应收现金股利。
2. 企业收到股利利润
当企业实际收到股利利润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股利
通过这一分录,反映了企业银行存款的增加和应收股利的减少,体现了资金的实际流动。
在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宣告的派发股利利润是通过“应收股利”和“投资收益”这两个会计科目来核算的。其中,“投资收益”反映了对外投资的净收益,包括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而“应收股利”则详细记录了因股权投资产生的所有应收股息和利息。以上会计分录的处理,确保了企业对外投资收益的准确核算和反映。
关于会计分录的说明:
上述的“借”与“贷”表示会计分录的借贷方向,是会计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用于记录经济业务的资金流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