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是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缴纳的资金,旨在保障残疾人权益。账务处理中,若不计提残保金,缴纳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若需计提,则先计入其他应付款,缴纳时再用银行存款支付。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缴纳残保金,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需按特定公式计算缴纳金额。
残保金的账务处理详解
残保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权益而设立的资金,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缴纳。其具体的账务处理过程如下:
一、直接缴纳残保金的情况
在不进行残保金计提的情况下,当缴纳残保金时,直接进行会计核算: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二、需要计提残保金的情况
若需要计提残保金,则先做计提分录: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实际缴纳残保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残保金的计算基于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具体计算公式为:
残保金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以上内容关于残保金的账务处理,旨在帮助理解其做账过程,确保单位能够正确、合规地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