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以备发工资时,会计分录为:借库存现金,贷银行存款。发放工资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和库存现金。整个过程通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进行核算。
从银行提取现金备发工资的分录处理
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会计分录如下:
1.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此操作表示企业从银行账户中提取一定现金,以备日常使用。
随后,企业使用提取的现金发放工资时,会计分录为:
一、发放工资
1.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库存现金
表示企业使用库存现金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涉及税费
2.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库存现金
(此处假设个人所得税以现金方式缴纳)
科目解释:
“库存现金”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科目则用于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应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等薪酬。
“应交税费”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通过上述分录,企业完成了从银行提取现金并支付工资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