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凭证保证金记账方式,企业交付保证金时,通过“其他应收款——保证金”科目记账,贷方记录为银行存款;企业收取保证金时,借方记录银行存款,贷方记录“其他应付款——保证金”。其中,“其他应收款”科目用于核算除特定经营活动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其他应付款”科目则用于核算除特定应付项目外的其他应付暂收款项。
财务凭证保证金的记账处理
当企业交付保证金时,会计分录如下:
1. 借:其他应收款——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当企业收取保证金时,会计分录如下:
2.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保证金
关于保证金的记账处理,可以通过“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的相关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一、关于“其他应收款”科目
此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具体地,当企业支付保证金时,款项暂时离开企业,形成企业的“其他应收款”。
二、“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应用
当企业收到保证金时,该笔资金暂留企业,形成企业的“其他应付款”。此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通过上述科目的正确使用,企业能够清晰、准确地反映保证金的收支情况,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