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企业计提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支付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部分),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及银行存款。缴纳公积金的核算涉及“管理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新会计准则下公积金的会计分录处理
一、企业计提公积金时的会计分录
在新会计准则下,当企业计提公积金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1.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部分)
表明企业为职工计提的公积金部分,作为管理费用进行核算,并对应形成企业对职工的薪酬负债。
二、企业支付公积金时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支付公积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1.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此分录展示了企业支付公积金的过程,其中涉及企业对职工的薪酬支付、代扣个人部分的公积金以及银行存款的减少。
三、关于新会计准则下的相关说明
在新会计准则下,缴纳公积金的处理需通过“管理费用”及“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进行核算。“管理费用”科目主要核算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则用于核算企业应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在进行公积金的会计处理时,应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分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