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包含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部分。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关注预算执行情况;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反映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政府会计主体应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分别提供预算执行情况、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等的信息。
政府会计内容概述
政府会计主要由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两大模块构成。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而财务会计则实行权责发生制。这两种制度共同构成了政府会计的核心框架。
预算会计
预算会计主要对政府预算执行的流程进行核算与监督。它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针对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收入和支出进行会计核算。这种会计方式的主要目标是反映和监督预算的实际收支情况,为决策者提供关于预算执行的详细信息。
财务会计
财务会计则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政府会计主体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详细的会计核算。它旨在反映和监督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运行状况以及现金流量等。通过这种方式,财务会计能够全面展示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报告编制
政府会计主体需要根据上述核算结果,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决算报告主要提供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相关的信息,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成果。而财务报告则提供关于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状况及现金流等信息,以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整体运营状况。
通过上述两大模块的有机结合,政府会计得以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