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捐赠货币资金或货物时,需进行账务处理。捐赠货币资金时,借方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方记银行存款;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时,同样借方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方记库存商品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营业外支出”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捐赠支出的账务处理
企业对外捐赠时,需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以下为具体的账务处理方式:
1. 当企业对外捐赠货币资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此过程中,“营业外支出”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类营业外支出,包括捐赠支出。
2. 当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在进行上述捐赠时,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以及相关的库存商品和税费科目进行核算。
营业外支出科目详解
“营业外支出”科目主要核算以下内容: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公益性捐赠支出
非常损失
盘亏损失等。
以上内容详细描述了企业在进行捐赠时的账务处理方式,以及相关科目的作用。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务必保持原文的借贷分录格式,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