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入产品并取得发票后,会计记录为库存商品和应交税费(进项税额),使用银行存款支付。销售产品时,记录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科目,并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销项税额)。同时,结转产品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企业购入并再出售产品的记账要通过相关科目核算,如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等,并计算主营业务成本。
购入与销售的产品的记账处理
企业购入产品并取得对应发票时的会计处理:
1. 购入产品: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当企业购入产品并收到相应的发票时,会将产品的价值记入“库存商品”科目,同时记录因购买而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银行存款则相应减少。
企业销售产品时的会计处理:
2. 销售产品: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当企业销售产品时,会记录收到的款项(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以及由此产生的营业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产品成本的会计处理:
3. 结转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随着产品的售出,企业需要结转相应的成本。这表示产品已从库存中移出并转化为销售成本。
再强调一次,企业购入产品后再进行销售,其账务应通过“库存商品”和“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进行核算。同时,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来核算产品成本。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代表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营业收入。在整个过程中,确保遵循会计原则,准确记录每一笔交易,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