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包括三个步骤。首先,企业计提所得税费用时,将所得税费用记入借方,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记入贷方;其次,缴纳所得税费用时,将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记入借方,银行存款记入贷方;最后,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将本年利润记入借方,所得税费用记入贷方。这样做是为了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涉及所得税项目的支出。
关于缴交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一、企业计提所得税费用阶段
当企业计算并确认所得税费用时,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这一阶段反映了企业根据税法规定,计提应缴纳的所得税费用。
二、缴纳所得税费用阶段
当企业实际缴纳所得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此阶段的分录显示了企业使用银行存款来支付应交的所得税费用。
三、期末结转本年利润阶段
当企业到年末结转利润时,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这个阶段反映了企业将从本年利润中扣除所得税费用。
对于所得税费用的核算,主要是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来进行,它用于记录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涉及所得税项目的支出。“应交税费”则是企业根据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和实现的利润,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的核算科目。通过合理的会计分录,企业能够清晰地反映其所得税的计提、缴纳以及结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