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支付临时用工工资时,需要根据与临时工是否存在雇佣关系进行不同的记账处理。如果存在雇佣关系,应计提工资并记入应付职工薪酬,支付工资时再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支出,并扣除社保个人部分和应交个人所得税。若不存在雇佣关系,则记为劳务费并直接支付。企业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支付临时用工工资的记账处理
当企业存在雇佣关系的临时工,进行工资计提时,记账处理如下:
1. 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
当工资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按费用归属部门划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当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银行存款。同时,扣除社保个人部分及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 不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
临时工的报酬通常以劳务费的形式支付。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按费用归属部门划分)。
贷:银行存款。
企业支付临时工工资时,根据是否与临时工建立雇佣关系进行相应账务处理。以上记账处理,确保了对临时用工工资的准确记录,并遵循了财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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