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准予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工会经费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和工会活动,包括宣传活动、文艺活动、体育活动、工会干部训练、工会行政费有关支出、补助支出以及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
工会经费的计提和列支详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工会经费的主要用途及开支范围如下:
一、工会经费的主要用途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职工的教育和工会活动,以保障工会的日常运作和职工福利。
二、开支范围
1. 宣传活动支出:
包括工会组织日常的学习、劳动竞赛,举办各类报告会、展览会、讲座等宣传费用。
涵盖各种宣传工具的购置维修以及集体订阅的报刊杂志支出。
2. 文艺活动支出:
用于工会开展的业余文艺活动,如设备购置、维修费及文艺晚会、艺术展览等经费。
涵盖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的设备购置维修费用。
3. 体育活动支出:
包括购置维修体育设备、运动用品及服装费用。
4. 工会干部训练费:专指培训工会专职人员的费用。
5. 工会行政费有关支出:涉及工会专职人员的人事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6. 补助支出:主要用于工会会员的困难补助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7. 工会专职人员工资: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由工会经费支付,其待遇与企业其他职工相同。
以上内容严格按照原文意思表述,未进行任何增减。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工会经费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