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支付原材料款的记账凭证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和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计划成本法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实际成本法以中间产品生产时发生的生产成本作为内部转移价格。支付原材料款时,需记录相应的应交税费、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的借贷情况。
财务支付原材料款的记账凭证处理如下:
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1. 借:材料采购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 借:原材料(按材料成本差异调整)
贷:材料采购
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1. 借:在途物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关于实际成本法与计划成本法的说明:
实际成本法以中间产品生产时发生的生产成本作为其内部转移价格的方法。这意味着在核算原材料成本时,主要依据实际采购或生产过程中的直接成本。而计划成本法则是企业存货的日常收入、发出和结余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进行计价。采用这种方法,企业会按照预先设定的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核算。
关于原材料的说明:
原材料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这些材料在经过加工后,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的主要实体。还有一些辅助材料,它们不构成产品的实体,但有助于产品的形成。
以上记账凭证的处理,确保了财务支付原材料款的准确性,并有助于企业进行和对存货成本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