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取学费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教育事业收入。结转所收学费时,借:教育事业收入,贷:非财政补助结转。这意味着学费收入被记录在银行存款科目中,并随后转入表示学校非财政补助资金收入的事业收入科目,最终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表示这些资金的特定用途。
学校学费收入与会计分录处理
一、学费收入时的会计分录处理
当学校收取学费时:
1. 借:银行存款
贷:教育事业收入
描述:学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存入,银行存款科目增加,同时反映为学校的收入,即教育事业收入增加。
二、学费结转时的会计分录处理
在结转所收取的学费时:
1. 借:教育事业收入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描述:学费收入需要结转,从教育事业收入科目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表示这部分资金是学校的专项资金,需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相关科目解释
银行存款: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
教育事业收入:核算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非财政补助结转:核算高等学校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的结转资金。
学校对学费的收取与结转,依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确保财务的透明与合规。以上会计分录的处理,确保了学费收入的准确记录与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