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处理,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下,受托方与委托方协议规定,无论商品是否卖出或获利,都与委托方无关。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时,将银行存款借入并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支付代销商品款时,借应付账款并贷银行存款。第二种情况下,受托方未售出的商品可退回给委托方或要求委托方补偿。处理时,借银行存款并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同时结转成本。收到委托方增值税发票时,借受托代销商品款和应交税费,贷应付账款。最终支付货款时,再次借应付账款并贷银行存款。
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处理
一、协议下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
1. 当受托方根据协议取得代销商品,无论销售情况与利润状况,均与委托方无关时的处理:
代销商品时,受托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支付给委托单位的代销商品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 当受托方可将未售出的商品退回委托方,或因亏损要求委托方补偿时的处理:
代销商品时,受托方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当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支付给委托单位的代销商品款依然为: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二、格式与要求
以下是对原文的润色,遵循了原文的意思、借贷分录格式,并使用了段落、小标题、加粗等格式。文章第一段控制在200字以内。原文中的信息没有删减,也没有使用“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推测”等语句,同时避免了“总结”、“总之”等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