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年限是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所使用的期限。固定资产折旧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进行分摊。影响折旧的因素包括固定资产原价、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减值准备。企业根据经济利益预期消耗方式选择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有不同的最低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是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所采用的年限。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其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对于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其应计折旧额还需要进一步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原价、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以及减值准备。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应当基于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常见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一旦企业的折旧方法确定,就不应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规定:
1. 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2.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
3.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折旧年限为5年。
4.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折旧年限为4年。
5. 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为3年。
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时,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合理进行会计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