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短期借款,会计分录包括:借款时记银行存款增加,短期借款增加;支付每期利息时记应付利息减少,银行存款减少;到期连息还本时,记短期借款、应付利息和财务费用减少,银行存款减少。短期借款是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应付利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
个人短期借款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一、个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短期借款
1. 当个人代表公司进行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账户
贷:短期借款账户
2. 每期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账户
贷:银行存款账户
3. 到期连息还本时:
借:短期借款账户
借:应付利息账户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账户
贷:银行存款账户
解释:
个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短期借款,当款项进入公司银行账户时,记入“银行存款账户”,同时形成公司的短期债务,记入“短期借款账户”。支付每期利息时,从公司账户划出利息,记入“应付利息账户”。到期还款时,除了偿还本金,还需支付最后一期的利息,此时将“短期借款账户”、“应付利息账户”以及相关的利息费用从银行账户中支付,记入“银行存款账户”。
短期借款是企业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应付利息则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应支付的利息。通过正确的会计分录,企业能够清晰记录短期借款的流入、流出及产生的利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