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入周转材料时,会计分录包括周转材料和应交税费;领用周转材料进行摊销时,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出售周转材料时,会计分录包括应收账款、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同时结转材料成本。企业需通过“周转材料”科目核算,按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低值易耗品是多次使用且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
周转材料的会计处理
一、购入周转材料
企业在采购周转材料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周转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二、领用摊销周转材料
当企业领用周转材料进行摊销时,根据费用所属部门,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周转材料
三、出售周转材料
当企业出售周转材料时,会计分录为:
1. 确认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2. 涉及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同时,结转材料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
关于周转材料的会计处理,主要通过“周转材料”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可以根据周转材料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在此过程中,低值易耗品是指价值较低、使用期限短,但能够多次使用并保持其实物形态的材料。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务必保持原文的借贷分录格式,对原文进行润色,但不得删减信息,且要合理应用段落和小标题等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