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溢余是企业盘点现金时发现的实际现金多于账面余额的情况。企业发现现金溢余时,会计处理方式为借:库存现金,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批准处理后,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及其他应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核算。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用于核算财产清查中的盘盈、盘亏和毁损价值。
现金溢余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按期盘点现金时,若发现实际现金数额多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即出现现金溢余。对此,企业需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发现现金溢余时的处理
1. 企业首次发现现金溢余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此科目反映了企业在盘点过程中实际现金多于记录的情况。企业通过“库存现金”科目来记录实际现金的增加,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来等待进一步的处理和审批。
经批准后的处理
2. 当企业得到批准后,对现金溢余进行处理时,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公司名称
营业外收入
此时,“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在清查过程中查明的现金溢余情况。一旦得到批准处理,企业会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来记录应支付的相关款项,并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来记录由于现金溢余所带来的额外收入。
现金溢余是企业经营中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正确的会计处理能够确保企业的财务记录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