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企业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当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并获得高于账面净值的价款时,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确认政府补助利得时,也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将“营业外收入”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等。
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除了主要的营业收入外,还可能产生一些营业外收入。这些收入在账务处理上需要特定的操作,以下是关于营业外收入账务处理的详细解释。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时的账务处理
当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并且转出的价款高于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时:
1. 借方记录“固定资产清理”,以体现固定资产的清理过程。
2. 贷方记录“营业外收入”,表示企业因此获得的额外收入。
政府补助利得的确认
1. 企业确认政府补助利得时,借方账户为“银行存款”,表示补助资金已经到账。
2. 贷方为“营业外收入”,表示企业获得了政府补助。
企业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账务处理
在期末,企业需要结转本年利润:
1. 借方记录“营业外收入”,表示这些收入是本年利润的一部分。
2. 贷方记录“本年利润”,体现企业全年的盈利状况。
关于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主要涉及“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等。在账务操作中,需严格按照会计原则进行,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