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乃会计领域中的核心制度之一。其核心标准在于判断本期会计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归入本期的损益。对于应当在本期得到补偿的费用,无论货币资金是否在本期实际支付,均应纳入本期的费用处理。对于属于本期的收入,无论货币资金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都应视为本期的收入。
与之相对的收付实现制,其计算基础为款项的实际收妥与支付。在此制度下,无论款项的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由本期承担,只要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款项,均视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特点
1. 强调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与会计期间的匹配。
2. 不受货币资金流动的实际时间影响,注重业务归属期。
收付实现制特点
1. 以实际收到或支付的货币资金为基础。
2. 强调资金流的实时记录,不考虑业务归属期。
两种制度各具特色,在会计实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权责发生制有助于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绩,而收付实现制则能直观体现现金流的情况,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