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即征即退税款的会计分录处理。在缴纳即征即退增值税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收到增值税退税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最后,结转本年利润,将营业外收入转入本年利润。
即征即退税款的会计分录处理
缴纳即征即退增值税时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缴纳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时:
1.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收到增值税退税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收到增值税的退税时:
1. 借: 银行存款
贷: 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结转本年利润的会计分录
为准确反映企业的盈利状况,需要进行利润结转:
1. 借: 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贷: 本年利润
关于即征即退增值税的缴纳与退税,企业通过“应交税费”及“营业外收入”相关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应交税费”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根据营业收入和利润等,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类税费。而退税的款项作为企业的一种额外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以上分录格式规范,保持了原文意思,没有删减信息,符合会计记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