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入经费应坚持四大原则。一是按计划、预算领拨经费;二是根据进度领拨经费;三是按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经费,不得擅自改变;四是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逐级领款。这些原则确保了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拨入经费应遵循的原则
一、按计划、预算领拨经费
单位在申请经费或接收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的拨款时,必须严格遵循预算计划,这是经费管理的基石。二、按进度逐步领拨经费
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应根据基层单位上报的季度用款计划,结合其工作和财务报表,确保经费按月拨付,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与流动。三、专用途径拨款
拨入的经费需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未经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不得改变经费的使用方向。四、按预算级次规范领拨
基层单位在领取经费时,必须遵循规定的预算级次,不得越级领款。各主管部门应确保只向具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进行拨款,避免发生不当的经费流动。
具体原则如下:
1. 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行事
基层单位在申请经费时,必须依据事先制定的预算计划。无论是主管部门还是财政部门拨付经费,都必须遵循这一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2. 进度导向的经费拨付
根据基层单位上报的季度用款计划,结合其实际工作和财务报表反映的情况,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应按月进行经费的拨付。
3. 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拨入的经费应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任何单位未经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经费的使用方向,确保每一笔经费都能用在刀刃上。
4. 严格按照预算级次进行领拨
基层单位在领取经费时,必须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逐级申请。主管部门应避免向没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进行拨款,同级主管部门间也不应存在直接的经费领拨关系,确保经费流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