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关于租金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出租人减免租金需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金额;承租人收到减免租金,则冲减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具体处理包括借银行存款等科目,贷相关费用科目。遵循财政部相关规定,承租人将减免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处理。
疫情减免租金会计分录处理详解
在疫情期间,针对租金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需根据企业角色(出租人或承租人)进行不同操作。
对于出租人而言,当减免租金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 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此时,需开具红字发票,采用红字冲销法冲销原发票金额。
对于承租人,在疫情期间收到减免的租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 库存现金 / 应收账款
贷:制造费用 / 管理费用等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新冠疫情期间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承租人应将减免的租金视为或有租金,并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科目,如“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若延期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一、出租人的会计分录处理
减免租金时:
1. 借方科目:主营业务收入 / 预收账款
2. 贷方科目:银行存款
同时,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需相应记入应交税费科目。
二、承租人的会计分录处理
收到减免租金时:
1. 借方科目:银行存款 / 库存现金 / 应收账款
2. 贷方科目:根据减免租金的性质,分别冲减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疫情期间的特殊政策为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财务处理变化。企业需根据自身的角色和实际情况,正确进行会计分录处理,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