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支付代销商品手续费并取得发票后,会计分录为借销售费用和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受托方收到手续费及代销商品款时,会计分录包括借受托代销款和贷应付账款等科目。最终通过销售费用等科目以及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进行核算。这个过程涉及到了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等费用的发生。
委托方手续费会计分录处理
委托方支付代销商品手续费并取得对应发票的会计分录如下:
1. 委托方支付代销手续费:
当委托方支付代销商品手续费并获取发票时:
借:销售费用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此部分反映了委托方因销售活动产生的费用,并记录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及相应的银行存款支出。
2. 受托方收到手续费及代销商品款:
受托方收到来自委托方的手续费及代销商品款项:
借:受托代销款(包含手续费金额)
贷:应付账款
当受托方将代销商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并收到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包含手续费)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银行存款
此部分反映了受托方收到代销款项,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支付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及银行存款。
具体解释:
委托方支付的手续费被视为销售费用,并在会计上记录为一项费用支出。受托方收到的手续费和代销商品款项,首先记录为受托代销款,待商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再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的税费如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也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整个过程中,会计分录严格按照借贷记账原则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