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分录包括企业产生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和结转本年利润三个环节。具体为:企业产生所得税时,计入“所得税费用”科目;缴纳所得税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和“银行存款”科目;最后,将所得税费用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和取得收入组织的一种税收,计算方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分录编写如下:
企业产生企业所得税分录
1. 当企业产生企业所得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表示企业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出的所得税费用应记入此科目,同时表示企业需要向国家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录
2. 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表示企业使用银行存款来支付应缴纳的国家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费用结转本年利润分录
3. 对于企业所得税费用,需要结转至本年利润时,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这表示企业所得税费用已经计入本年的总利润中,并准备进行后续的财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时,使用的公式为: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其中,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应按照相关税法规定,正确记入“所得税费用”科目,并依此进行后续的财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