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具体处理为,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在企业合并中,当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时,同样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并调整商誉。该科目主要核算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处理
企业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被记录在特定的会计科目中,即“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当企业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按照以下分录进行处理: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这一分录清晰地反映了企业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对于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其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情况,应在购买日进行如下处理: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调整商誉。具体来说,借记“商誉”等相关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这里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而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明细核算方面,可以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项目进行,以更好地追踪和管理这一负债。该科目的期末余额通常在贷方,直接反映了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通过这样的会计处理,企业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税务义务,保障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