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购汽车时,会计分录涉及固定资产和长期应付款等科目的核算。租赁期间支付租金和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期末会计分录包括长期应付款的减少和银行存款的增加,同时固定资产科目内部进行转换。租赁期满留购汽车时,通过固定资产相关二级科目核算。
汽车以租代购的会计分录处理
一、融资租赁方式下的会计分录处理
1. 当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以租代购汽车时: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汽车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未确认融资费用(体现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2. 在支付租金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逐步确认并分摊前期未确认的费用)
二、租赁期满,留购汽车的会计分录处理
当租赁期满,企业选择留购汽车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进行固定资产的转换:
借: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汽车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汽车 汽车以租代购的会计处理涉及“固定资产”和“长期应付款”等重要科目。在租赁期间,要关注未确认融资费用的确认与分摊。租赁期满后留购资产,要通过相应的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