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企业补缴上年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首先,计提补缴的所得税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其次,在补缴所得税及其滞纳金时,通过“应交税费”和“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用于更正重大错误,应交税费是企业应交的税费,营业外支出是非营业性支出。
补缴上年企业所得税分录处理
企业计提补缴上年企业所得税时:
1. 分录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企业补缴上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时:
1. 核算过程:
当企业需补缴上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及其滞纳金时,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账务处理。具体的分录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相关说明: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此科目用于核算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
应交税费:指企业根据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营业外支出:除了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
企业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以及“营业外支出”相关二级科目,对补缴的上年企业所得税及其滞纳金进行核算。以上分录格式及内容均保持原意,未作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