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认定的证据包括三种。首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如司法机关等出具的书面文件;其次是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进行的职业推断和评判;最后是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如财产清查中的内部证明和鉴定意见书等。
资产损失认定的证据详述
在资产损失认定过程中,关键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企业收集到的,由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部门或专业技术鉴定部门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此类证据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是资产损失认定的重要依据。
二、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社会中介机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论证和分析计算的基础上,对企业的特定经济事项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并发表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这些证明基于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为资产损失认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三、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指的是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针对财产盘盈、盘亏或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相关资金挂账等情况的内部证明和内部鉴定意见书等。这些内部证据直接反映了企业的资产变动和损失情况,是资产损失认定不可或缺的部分。
以上所述,为资产损失认定提供了全面而严谨的证据体系,确保了资产损失认定的准确性与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