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如未达规定比例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企业计提该保障金时,需记入管理费用和其他应付款账户;实际缴纳时,从其他应付款账户贷入银行存款账户。若企业不预先计提,可直接缴纳并记入管理费用账户。该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而设立的资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计提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 当企业决定计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此环节,企业从管理费用中计提保障金,暂存于其他应付款账户,待实际缴纳。
2. 实际缴纳保障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在此步骤,企业将从其他应付款账户中支付资金到银行账户,完成保障金的缴纳。
二、企业直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而不进行计提
此种情况下,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企业直接从管理费用中支付保障金到银行账户,确保残疾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为保障残疾人的权益,那些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缴纳此保障金。用人单位需按照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若未能达到此比例,则需缴纳保障金。此资金是为了促进和保障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并享受平等的就业机会。